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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人生:书本知识的陷阱

在之前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身边总有人会问我,我考完CPA了,还有什么证可以考?我会告诉他好好工作,多参加点实践。


最近受到经济下滑的负面影响,很多人选择了充电,又有不少人问我,考个CFA、ACCA之类的证有没有用?


相反,很少有人找我讨论“如何把书本知识更好地落地到实践中去,发挥书本知识的理论价值”。


之前在“除了考证,我们还能学些啥”的文章里,我也讲了自己曾经掉进“考证陷阱”的历史。


这个时候可能会有人问,你之前不是讲过要有“持续学习的能力”吗?现在又讲书本知识的陷阱,你好矛盾啊?我都被你说晕了,不知道该咋做了。


其实这两个建议并不矛盾,因为这个陷阱主要体现在“迷信”两个字上。


持续学习没有错,但只是单纯学习书本知识,忽视实践中的真知,你便会掉进这个陷阱。


为了理解这一陷阱的危害,我讲讲身边的几个小故事。


坊间传闻:状告税务局



某大佬联合了一帮朋友投资了一部影视作品,该作品非常非常火爆,赚了2个多亿。
由于影视作品分账周期较长,大佬也没有着急分配这个钱,准备等最终的决算数据再说。

但不巧的是,这一拖就拖到了2018下半年,“范冰冰事件”开始爆发。


当时大佬赚的钱都留在了霍尔果斯,收到税务局自查+补税的通知。

但大佬觉得自己不需要补税,有两个依据
依据一: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一个通知,即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依据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一些规定。
在这两个依据的基础上,大佬要状告税务局。

阶段性的结局就是税务局以税务稽查的名义,冻结了大佬在霍尔果斯的相关资金。
后续,我就没有听到进一步的传闻了,但可以肯定的是要拿回这2个亿,大佬将付出较大的代价。单纯依赖税收法条就想告税务局的人,其实不止大佬一个,这几年,我劝谏了好几个想这样干的客户,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读书挺多的。

这便是单纯依赖书本知识指导税务工作的一个闹剧。类似的事情在我们工作也会经常发生,比如下面这个故事:

审计调整入账



曾经有个会计事务所要求某教育企业将审计调整的相关事项,全面补录入账,确保财务报表和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完全一致。

事务所的依据是会计准则,企业的会计也没有多想,就按要求做了。

但事后企业接到了税务局的电话,大致意思是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收入与增值税申报表的收入差异很大,相当多的收入没有缴纳增值税,要求补缴增值税。这部分差异的原因恰恰是会计补录的审计调整。

那应不应该补录呢?具体哪些应该补录,哪些应该不补录,这些便是会计师在工作实践中应该积累和学习的地方。

事实上,这个问题,看着小,其实很复杂:
根据历史案例,深圳的企业,关于收入这块的差异就可以补录,因为当地税务局认可这种作法,也不会核对增值税申报表与所得税申报表中收入部分的差异,企业可以按权责发生制来确认收入和纳税。

相反,在北京的企业,税务局的监管逻辑是增值税发票,会核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收入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收入,如果差异较大,就把你列入漏税嫌疑的清单里。
在不同的税务监管政策之下,一概地要求企业按会计准则来调账,其实是害了企业。

但不少审计师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总感觉自己很正确,不调账的企业都不规范,这种错误的意识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对书本知识的迷信,还有脱离实践工作太远。

不少审计师还要求企业将审计报告计提的合规成本入账(如少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给企业“埋地雷”,因为社会保险、公积金的监管逻辑和政策风险在不同地方,不同时间也是变化的。

而且,不同地方的税务局对于国家税收政策的解读会不一样,具体操作中也会不一样。
比如说:在农产品免收企业所得税这样大的政策背景下,我们仍会见到不少亏损的农产品公司仍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严格套用准则和法条来指导财会工作,我相信能折腾死不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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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我们讲了几个书本知识与财会实践冲突的地方,目的是在于让大家建立起“尽信书则不如无书”的意识,引导大家去思考、归纳和总结财会实践中的正确方法,做到“接地气”。

同时,上面的这些税收故事都折射出一个统一的道理:“我们企业要承担起纳税的责任,实际的税负水平要合理”。

如果脱离了这个基础,一味地设计“复杂精妙”的税收筹划方案,即使外表再合法,你也很难站住脚。

同样的道理,对于一些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解决生存问题的初创企业,一味地要求他们全面合规,即使规则上很正确,他们也很难做成事。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我们财会工作的其他方面,比如预算管理、财务体系搭建、流程控制、财务分析等。
一味地照搬教科书,脱离工作实践,很难做出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来。


关于建议



我的建议就是,证书有一两个含金量高的就够了,敲门砖多了也没啥意义。

有了完整的财会知识体系之后,财会实践应该摆在第一位,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会计师因为考证而成功的。相反,大多数财会人士的成功都是实干出来的。

我们怎么去平衡书本知识和财会实践之间的关系呢?因为我们之前也经常会发现,有很多人虽然考完了CPA,但是实际工作能力并不高。有些人虽然CPA没过,但是工作能力却很好。

我建议在职业发展的早期阶段,可以偏重书本知识的学习,比如刚开始工作的前3年,之后应该更偏重实践知识的学习和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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